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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
打了人,但是对方没有伤,对方又不和解。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
被别人打了,没构成轻伤,怎么处理被别人打了,没构成轻伤,怎么处理,首先应该注意是否能双方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了的报案,公安机关会进行处理,具体被别人打了,没构成轻伤,怎么处理,我们一起看下面的内容。被别人打了,没构成轻伤,怎么处理1没有构成轻伤一般公安机关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拘留或者罚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被别人打了,没构成轻伤,怎么处理2被别人打了轻伤派出所怎么处理鉴定为轻伤后派出所应该尽快移交公安局,没有相应的时间规定,受害人应等待结果。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可见,公安机关在一般情况下,应在两个月内进行结案。扩展资料:轻伤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轻微损伤。此种损伤在受伤时或在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劳动能力降低不超过三分之一。对于被人打了受伤了,派出所一般都会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派出所会先将双方都带回所里做笔录,如果受伤的一方需要治疗则是先进行治疗,紧急处理后进行笔录。根据受伤者的受伤的情况和事情的经过进行处理,派出所对于打架事件的处理一般以司法调解为主。如果无法处理再根据伤情进行处理。下面我们一起来说一下这个问题。一、对于打架事件,首先就是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如果受伤的一方需要紧急治疗,则在进行了紧急治疗后做笔录。对于这样的事件,派出所的主要处理方式就是进行司法调解。如果愿意调解,则进行调解。二、如果无法进行司法调解,则根据事情的经过和受伤者的伤情进行处理,如果受伤者的伤情鉴定在轻伤以上,则按照刑事案件来算,受伤者可以提出刑事诉讼,打人者会受到刑罚坐牢。而受伤者的伤情没有达到轻伤的程度,则一般都是会调解成功的,就算不成功,打人者也只是拘留两周这样而已。被人打了,经过鉴定为轻伤二级。接下来如何处理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从嫌疑人一方出发,接下来,嫌疑人会被公安刑事拘留,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第二,从受害人的方面出发,您可以在嫌疑人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或者您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对方的行为如果属于正当防卫,不负责任,也不用赔偿损失。派出所不会处罚对方。《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被别人打了,没构成轻伤,怎么处理3如果在生活中,因为一些琐事与人发生了争执,进而动起手来,在争打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接下来你需要做哪些事情呢?1、如果在与人争执的`过程中,不幸被打伤了,你首先应做的是赶快报警,在报警的同时,去医院治疗,到医院一定要挂法医门诊。2、报警以后,警察一般会去找你了解情况,一定要实事求是的还原事情的经过。3、如果伤情比较重,要向出警机关申请进行“伤情鉴定”,不是伤残鉴定,此鉴定的结果可以定性对方是否构成犯罪。4、如果伤情鉴定的结果是轻伤或轻伤以上,打架事件就构成了刑事案件,对方就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了。5、进行完伤情鉴定以后,可以向社会鉴定机构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你索赔的依据。6、一般情况,警察会让你们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1)不构成轻伤,也不构成伤残,你可以主张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构成轻伤,一般情况下,对方会主动找你联系,你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算出你的损失,然后让对方一次性付清,你可以稍微主张一些精神赔偿金,但是不要狮子大开口,这是不仁义,也是不道德的。同时你向司法机关出具谅解书。(3)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去法院起诉。7、起诉(1)不构成轻伤及以上的起诉找个律师,帮你算一下你的损失,然后直接提起民事诉讼。(2)构成轻伤及伤残先委托律师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然后再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过最好是单独进行民事诉讼,这样赔偿的项目比刑事附带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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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自己全责伤者方找律师担保医药费
具体情况要根据伤情来决定,赔偿但不限于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补助金等。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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