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房屋产权法律咨询
宜昌
房屋产权
宜昌改造房屋诉讼程序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纷诉讼要走的程序有:当事人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荆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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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们兄弟2人趁母亲在世时,在父母278平老宅基地上(有宅基地证)建了2栋连排别墅政府不给发不动产证怎么办?
为啥不给发?你建房有没有规划许可?安徽达宁律师事务
阮兴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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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修建房子可以怎么算补偿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第五:是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第六:就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等。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鄂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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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改造房屋诉讼程序有哪些
法律分析:纷诉讼要走的程序有:当事人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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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合同纠纷及面积争议
你好,你简单的说下基本案情和诉求
涂利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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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修建房子该如何计算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同理,关于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也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
武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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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房产契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契税征收标准:1、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即实际税率为2%;2、购买的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4%征收;3、购买非普通住房、两套以上住房和商业投资性房地产,按4%的税率征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海关税收征收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十条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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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修建房子如何算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关于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另外还设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因此补偿金额不会太低。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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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修建房子如何计算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关于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另外还设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因此补偿金额不会太低。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荆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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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修建房子可以如何计算补偿
【法律分析】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关于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另外还设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因此补偿金额不会太低。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十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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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修建房子该怎么样计算补偿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第五:是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第六:就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等。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十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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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建房包别人公司建了,我的屋檐算不算平方面积了
合法建筑应该可以算,但拆迁补偿时则需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
黄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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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房屋产权问题
你好,你简单的说下基本案情
涂利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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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之后需要承担贷款责任吗
还贷期间房产证加名字添加共有人需要先将房屋贷款全部偿还给贷款银行之后,才能够将房产证加名字。因为在办理借款合同是需要抵押担保的,一般都是用房子作为抵押,而房产证就由贷款银行代为保管,需要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加名字。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第二十条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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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之后需要承担贷款责任吗
还贷期间房产证加名字添加共有人需要先将房屋贷款全部偿还给贷款银行之后,才能够将房产证加名字。因为在办理借款合同是需要抵押担保的,一般都是用房子作为抵押,而房产证就由贷款银行代为保管,需要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加名字。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第二十条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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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房子是我女儿的,拆迁父亲能否分享财产
征收谁的房屋就补偿谁,既然是征收女儿的房屋当然是补偿女儿,与父亲无关。
周宗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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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公证吗
您好,关于“无房产证的房子能否公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公证机构不受理一下房产公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法律条文】: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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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房产上面的纠纷,想找您咨询和解决
您好,可以描述下您纠纷的具体情况,以便律师可以及时帮助到您。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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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房产上面的纠纷,想找您咨询和解决
具体是什么情况?简单讲一下
石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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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在外地,就让父母帮忙买的,但是没有办房产证,现在如果办方便证可以写我们的名字吗
您好,当时如果是以你们的名字签署的购房合同,是可以将房屋产权证办在你们自己名下。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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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唯一产权房被其他利害关系人强占了,也是老人,你能帮我维权起诉吗?请问你是宜昌律师吗?
您可以介绍一下详细情况,您有房屋产权证吗?别人为什么强占您的房屋,派出所是怎么处理的?
周宗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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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的名字是否违法
不违法。注册了商标店名被其他人用了才有机会算侵权,但具体要看是什么样的注册商标了,一般的商标被人用作店名,是不算侵权的,但是如果是驰名商标的话,就算,商标与商号是两回事。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荆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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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有什么办法吗?
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流程:1、初始登记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3、拿会测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4、领取相关证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5、缴纳公共维修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荆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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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按揭房在贷款没还完的情况下,可以加老婆名字吗?
不可以,一般银行的规定是,房贷没有还完是不能加名字的。
钱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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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房屋不能办理确权登记?
以下房屋是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1、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的房屋;2、乱占耕地的房屋;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建房,小产权房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荆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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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父母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和儿媳的名字要付多少钱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加父母的名字也是要钱的,主要是按父母享有的份额缴纳契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加名”不只是在房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共有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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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自动放弃房屋所有权,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
夫妻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声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放弃人的身份信息和放弃具体事项,最后签下本人的名字和日期即可生效。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一经做出便发生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反悔,因此大家在做出声明前一定要慎重思考,以免发生纠纷。离婚双方对此举动需要慎重考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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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着别人的名字,房子属于谁
一般是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屋就是谁的。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的房产一般为个人独有,房产证上有多个名字的房产一般为共有,共有权人按房权证上记录的产权比例共同持有该房产。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武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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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房产给我,怎么办理房产证
房屋遗嘱公证手续: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等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遗嘱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遗嘱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襄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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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有产权号自己能在网上查询不动产吗 申请人是自己名字就代表是自己房子吗
各地房产管理局官网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房产属于不动产,按规定由国家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如要进行查询,应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产权人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法律是允许的,应该提供相关身份资料、申请资料等向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十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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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 房产证过户给了女儿 奶奶能不能分房产
你好,如果是去世前已经将房子赠与给女儿,那么奶奶是无权分配此房产的,具体情况可以再和我沟通
石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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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山林被别人盖房,我有证明人
你好,可以收据证据起诉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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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证?有什么要求?
房产证可以根据你们的约定由开发商应代办房产证,也可以自己去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当配合。你可以去房产中心办理,如果开发商不配合,影响你办证,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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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名下的房子于89年拆迁,开发商撤销,房子是房管局的产权,请问需要怎么办理啊?
你好,我们需要询问您一些情况才可以作出答复。
石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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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名下的房子于89年拆迁,开发商撤销,房子是房管局的产权,请问需要怎么办理啊?
根据法律规定,对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房屋所有权。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所有权的,可以向不动产权登记中心申请房屋确权登记。
孙培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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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现在父母想让大女儿把房产过户给父亲,这样的情况应该用什么法律手段把房子还给父母
父母出资的自建房如果登记在父母明下,则属于父母财产,夫妻无权分割,如果子女已经与父母分户,而且房子已经登记在了子女夫妻的名下,则双方可以协商分割。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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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经把办房产证的钱交给了开发商,可是开发商就是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谢谢
你好,是什么时候交付的办房产证的钱?
石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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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语要房产方面律师一位
你好,你可以简单的说下你的基本诉求
涂利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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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上名字这个证受保护吗
你好,依据政府的规定办理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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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生前盖的房子没弄房产证,现在要弄房产证,村里要我们放弃房产证上的名字,让老大登记户主可以吗
房产证现在统一称之为不动产证,如果有遇到房产证的相关问题,可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咨询相关的解决方法。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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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开发商不给借证,开票
你好,这个种情况需要跟开发商沟通一下
涂利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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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建的房子,现在怎么办不动产证
你好,请问这个房子是自建房吗,自建房通常很难办证的
涂利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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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房产纠纷的问题
您好!请问是发生了什么纠纷呢?您这边可以跟我说一下详细的情况,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钱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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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在我住家旁不过两米建公侧合理吗?应怎心处理?
当事人在无土地规划、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即国土资源局,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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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迟迟不办,合同未约定办理时间
你好,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房产证办理时间,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否则开发商违约,业主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
石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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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备案了,还是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那这个房子所有权归谁?还是银行?业主是贷款的,正在还房贷
很久了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支付全部购房款项的,房屋应属于购买人所有。
孙培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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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子女分户给他一套旧房子但产权是我的,请问我问怎么过户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如有,需要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要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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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和办理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不是房产证。二者针对的对象不同。房产证全称《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只针对房屋所有权登记。而不动产权证记载了权利名下各项不动产的权属信息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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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公是精准扶贫用户,但我不是,如果我买房房产证写我的名字,会取消他精准扶贫吗
请问下房产过户可以公证吗
房产过户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经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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