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离婚房产分割法律咨询

黔东南州
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财产可归女方所有,但女方不能买卖。女方拥有财产所有权
离婚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在夫妻间没有订立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使用权,任何一方都无权独占。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分割财产的归属问题,以协商解决的结果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遵义法律问答顾问
遵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离婚冷静期内,能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可以在离婚后将房产进行过户,具体如下: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双方需要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后可到民政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务必及时办理。2、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3、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析产登记准备的材料如下:第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第二房产证;第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第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第五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贵阳法律问答顾问
贵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