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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一个人最多能在看守所被关多久
看守所一般情况下要多久才判刑,应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行为人是单纯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那么一般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间为十五天,即使对行为人并罚也是不会超过二十天,一旦行为人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拘留期限,那么行为人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了;2、如果行为人是涉嫌犯罪的,那么其在看守所待的时间可能就比较长了,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共包括了三个期限:首先是刑事拘留期限、其次是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最后是检察院审查,那么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如果行为人没有被判刑或是判决有罪但判缓刑的,那么就可以从看守所里面放出来。起诉的期限,那么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如果行为人没有被判刑或是判决有罪但判缓刑的,那么就可以从看守所里面放出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一条【技术侦查措施决定的期限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一百五十条【技术侦查措施实施原则】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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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死刑的执行有哪些种类
一、死刑由什么机关执行1、死刑由人民法院执行。从程序上说,死刑的执行机关是作出死刑判决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二、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什么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3、死刑的执行程序。死刑,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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