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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我想问一下,我爷爷奶奶爸爸都去世了,然后他们两个女儿又嫁出去了 ,家里只有孙子和儿媳妇谁继承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谁将继承家中剩余财产,我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后,优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在您的情况中,爷爷奶奶和父亲均已去世,且家中没有提到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您的母亲的父母),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因此,作为已故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也就是孙子,您有权代位继承您父亲本应得到的那部分遗产。至于儿媳妇,如果她是您父亲的合法配偶,那么她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因此,综合以上法律规定,家中剩余的财产应由您和您的儿媳妇共同继承。具体的继承份额和比例,建议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协商,如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定各自的具体继承权益。
辽宁青楠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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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书是否必须公证
法律分析:写遗嘱需要公证。这是立遗嘱人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限制行为能力人是不能立遗嘱的,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并适应其立遗嘱的能力。立遗嘱人应当到立遗嘱人行为地,或者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归遗嘱人所有,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证人在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楚雄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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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五年以上,女方能否获得遗产
法律分析:不可以。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普洱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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