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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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已办理出院医院要求补钱
在您遇到已办理出院手续但医院要求补交费用的情况时,首先应明确医院的收费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若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需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尤其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若无法或不宜向患者解释,则应向其近亲属解释并取得同意。同时,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指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或治疗。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也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实施医疗措施,无法取得患者或近亲属意见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且事后应补充相关手续。因此,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后,按照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产生费用是合理的。如果医院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遵守上述法律规定,例如未经患者同意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或治疗导致额外费用,患者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如果您认为医院要求补交的费用不合理或超出了正常诊疗范围,建议您首先与医院沟通协商,请求详细解释费用构成。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医院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的医疗规范,并根据情况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费用清单和其他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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