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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准生证,已经生完孩子了怎么办才好?
现在已经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务证。这种情况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情形,单身孕妇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去开。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八)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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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高消费,能在国外买机票吗?
限制高消费后,买飞机票都会出票失败,提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可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轮船二等座。飞机过安检登机时,也会被显示为限高人员,无法顺利登机。除了飞机高铁,限高人员还可以选择其他出行方式,这不在法规限制内,当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限高消费令,这样出行就不再受限制了。明明限制高消费,仍然可以乘飞机。究其原因,护照与身份证尚未在网络上互联互通,不能共享,只限制得了身份证买机票,却限制不了护照购机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也坦承,目前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换言之,限得了高铁,限不了飞机漏洞确实存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乘飞机、高铁、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交通工具。现实中却遭遇滑铁卢,显然是对司法判决严肃性的破坏,这消解了司法权威。被执行人没能有效被限制高消费,这与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息息相关,一旦让申请执行人和公众知晓,这无疑会让人心里“不舒服”,也会让公众对司法信任产生动摇。该“不舒服”的被执行人很舒服,申请执行人反倒“不舒服”,这于情于理讲不通,于法也说不过去,更不是应有的正义。实质上,设立限制消费令措施的目的,正在于杜绝“法律白条”,让没有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不舒服”,才是应有的正义。“限高”却不能“限飞”,这一制度漏洞的存在,以前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今,被公开提出来,当务之急是关联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做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尽快补上这一漏洞,也通过做实“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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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成年人和一个未成年人可以住酒店吗?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自己住酒店,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是未成年人已满十六周岁以上,携带真实合法的身份证,是去酒店、宾馆开房居住;2、如果未成年人未满十六周岁,即使携带真实合法的身份证,还是需要监护人陪同入住。未成年住酒店需要以下条件:1、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持户口簿登记住宿;2、酒店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来办理入住酒店手续;3、未成年人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以直持凭身份证办理入住酒店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在正规酒店住宿,但需要携带身份证。如果没有办理或丢失身份证件,应与成年人一同前去。因为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作出民事法律行为时,应获得监护人的同意或追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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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身份证丢了又找到了,我找到这个还能用吗?
法律分析:找到的身份证不能再使用,建议销毁。丢失、被盗后挂失的身份证,以及已经换领新证的旧身份证等,都将作为失效的身份证录入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这也就意味着只要身份证挂失就将即时失效,银行等有关部门通过该系统可以核查到失效信息,就不能再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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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知道名字电话住址可以起诉吗
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只有姓名和住址可以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昌都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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