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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违章罚款是要本人去交吗
扣分交罚款是否需要本人去处理,需要看情况确定:1、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不要求必须本人;2、如果只是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通知单,通知显示是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行为,假如是正面拍摄的,需要本人前去处理,如果是后面拍摄的,只要拥有有效的正式驾驶证就可以去处理,一定非得本人去。但是所有接受处罚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到场接受处罚。驾驶本换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车管所;2、服务台排队叫号;3、驾驶员业务窗口办理业务;4、收费窗口缴费;5、到驾驶证窗口领驾驶本。:《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法律依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第十一条调查中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实施。第十八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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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闯红灯扣分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交规扣分的标准是什么1、新交规扣分的标准如下:(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20%以内,不扣分;(2)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扣3分或6分;(3)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扣6分或12分;(4)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二、驾驶证被扣分之后怎么处理驾驶证扣分处理方式如下:1、准备好处理违章的材料,比如驾驶证;2、查看违章是否是自己的车辆;3、填写交通违法当事人自愿接受处罚确认书;4、填写好后交通部门会给一张罚单去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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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交警队立案后撤回案件?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七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并提出重新侦查或者撤销案件的建议。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重新侦查意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撤销、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撤销案件意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撤销强制措施的决定,依法处理对财物的扣押、冻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八条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拟撤回起诉的,应当由承办人制作撤回起诉报告,写明撤回起诉的理由以及处理意见,经公诉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本院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第九条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的,应当制作《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决定书》,加盖院章后送达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求书面说明撤回起诉理由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对于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的理由不充分,不同意撤回起诉并决定继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继续参与刑事诉讼,建议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第十条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种罪名,也可以是异种罪名;新的证据,是指撤回起诉后收集、调取的足以证明原指控犯罪事实能够认定的证据。因为发现新的证据而重新起诉的,应当重新编号,制作新的起诉书。重新起诉的起诉书应当列明原提起公诉以及撤回起诉等诉讼经过。第十一条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七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并提出重新侦查或者撤销案件的建议。第十二条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重新侦查意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撤销、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撤销案件意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撤销强制措施的决定,依法处理对财物的扣押、冻结。第十三条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内将撤回起诉案件分析报告,连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撤回起诉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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