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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城镇户口继承的宅基地可以重建吗
城镇户口继承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重建,但需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地方政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确权登记:城镇户籍子女因继承农村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时,应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办理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中注明继承人身份。建房审批:根据《城乡规划法》,在农村建房的主体应当是村民。如果继承人不具备村民身份,可能无法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改建限制:有些地方政策规定,城镇户籍子女继承的农村房屋不能进行改建、扩建或重建。这是因为宅基地使用主体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城镇户口通常不被视为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格主体。地方政策差异: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例如,湖北省赤壁市允许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且可能有更详细的规定。法律政策更新: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政策的调整,相关的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综上所述,城镇户口的子女在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后,是否可以重建房屋,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政策来确定。在实施任何建设活动之前,务必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取得必要的审批和许可。
辽宁青楠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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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好了给对方补偿费用,现在又反悔了把坟旁边的土地都破坏了,可以要求对方出迁坟费吗
关于迁坟地的补偿,我国目前法律还没有具体相关的规定。一般都是按各地的自己的标准实施的,也可以协商的。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黔南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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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可以用于养殖吗?
法律分析:商业用地可以养殖,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郑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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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互换协议,由乙方修建公路,诉求乙方将土地恢复原状,法院判决互换协议合法有效,合法吗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互换土地签订的协议,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此规定只是一种取缔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对于未签订书面土地互换合同,并不必然导致该互换合同无效或不成立。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此规定只是一种取缔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对于未签订书面土地互换合同,并不必然导致该互换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该法第二十二也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其得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不以书面合同的存在为要件,及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同样不以书面合同的存在为要件。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衍生问题:衍生问题:宅基地转让程序具体有哪些。当农村宅基地符合上述买卖条件后村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只是在转让时仍需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具体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必要程序为: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荆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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