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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
昨天做脚踝手术骨头没有接回去,今天拍完x光片,说在病房重新开刀把螺丝拧回去,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如果是手术过程中发生,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手术用的钢钉术后断了,是不是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手术下上钢钉后折断会有很多种原因,如果不是医生在手术中违反操作规程过失或故意造成的,就不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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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在西安门诊普通住院花费3800能报多少
1、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2、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3、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4、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5、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6、住院费用在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7、门诊费用特困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8、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费用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救助。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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