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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递在分拣的时候丢失了是该找谁赔
当您发现您的快递在分拣过程中丢失时,应首先联系快递公司进行查询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有义务妥善、谨慎地保管货物,并按照约定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坏或丢失,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是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导致的损失。同时,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如果快件在递送过程中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内件短少等情形,赔偿责任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对于已经明确声明价值并且依约保价的快件,赔偿应按照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商定的保价规则来确定。对于未声明价值即未保价的快件,赔偿责任则依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此外,《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也规定了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负有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免责条件的存在。因此,如果您的快递丢失,您应立即与快递公司联系,提供相关证据(如运单号、物品价值证明等),要求其查找快件。如果确认快件已丢失,您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快递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不合理,您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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