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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递在分拣的时候丢失了是该找谁赔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3-17 14: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您发现您的快递在分拣过程中丢失时,应首先联系快递公司进行查询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有义务妥善、谨慎地保管货物,并按照约定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坏或丢失,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是由于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是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导致的损失。 同时,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如果快件在递送过程中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内件短少等情形,赔偿责任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对于已经明确声明价值并且依约保价的快件,赔偿应按照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商定的保价规则来确定。 对于未声明价值即未保价的快件,赔偿责任则依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此外,《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也规定了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负有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免责条件的存在。 因此,如果您的快递丢失,您应立即与快递公司联系,提供相关证据(如运单号、物品价值证明等),要求其查找快件。如果确认快件已丢失,您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快递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不合理,您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快递公司丢件的,一般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快递内物品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此外,快递取件后丢失的,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地网点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快递丢失该找快递公司赔偿,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因此快递丢失了的,由快递公司负责,但是如果快递是本人拿走之后丢失,那由自己承担损失。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若当事人的快递丢失,则其应当向快递公司要求赔偿,因快递公司有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的义务,因此快递丢失了的,由快递公司负责,但是如果快递是本人拿走之后丢失,那由自己承担损失。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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