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律咨询
地区
继承
请问父亲过世,小女儿未成年,但小女儿母亲与父亲没有结婚证
你好!需要了解更多详情
冯红斌律师
0
人看过
上海独生子女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独生子女遗产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回答如下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原税发票,契税发票继承人,原房产人身份证,户口部,原件,复印件要有证据本人为合法继承人。(户口本)(或公证公证)(或派出所办理父母子关系证明)。到国土房管局查册办理有1套或多套房。房产原发票原件复印件。如果没有发票可到国土房管局查册补办理。6.凭合法继承人证据,到当地地税局办理纳税。7..凭合法继承人证据,打税发票,到当地国土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如果宅基地原被继承人的房屋毁损,屋毁损后非继承人(他人)重新建造,那如何继承呢?
原址翻建的房屋若是被继承人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进行了登记的则属于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该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景德镇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老人怎么写遗嘱房产
可以自书遗嘱,也可以找公证处出公证遗嘱,或者代书遗嘱都可以的
田乾伦律师
0
人看过
请问 我家房产证名字只有我老公一人的名字,现在想立遗嘱。立遗嘱人是我老公一人还是夫妻都要签名呢
稍后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魏涛律师
0
人看过
咨询老人遗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发生时,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刘孝亮律师
0
人看过
房子是爷爷的名字,没有遗嘱,把爷爷的房子赠予给了别人,并且有村里的大队盖章,这个赠予有效吗
果房屋的所有权是爷爷的,爷爷是有权将房屋赠与给孩子的,赠与房屋时要签订赠与合同,并且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
曹阳律师
0
人看过
老人的房子被儿子拆了建新房,建完的新房还有老人的吗?如果老人去逝其它子女还以分老人的房吗?
就是说这个房本还是老就是说这个房本还是老人的名字,这个老人有权利决定是否给儿子,另外也可以分割地下50老人的地上的话他是就是说这个房本还是老人的名字这个老人有权利决定是否给儿子另外也可以分割地下五十老人的地上的房产是儿子的就是说这个房本还是老人的名字,这个老人有权利决定是否给儿子,另外也可以分割地下50老人的地上的房产是儿子的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0
人看过
代位权诉讼,债权人败诉,诉讼费谁承担
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具体由法院来认定
耿正义律师
0
人看过
我来自北京市门头沟区的,想问一下人己去世但是身份证丢失可以补领吗?
法律分析:如果户主去世,应该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然后去公安机关代为补办户口本。《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一、办理条件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二、所需证明材料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二)经批准后,由公安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家人去世,如果没钱办丧事怎么办
你好:可以报警解决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继承人想改遗嘱,可以吗?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kk?
杜颖律师
0
人看过
就是继承一辆车辆,就是要怎么搞呢?
您好,可以办理车辆遗产继承公证,然后到城管所进行继承登记。
邹连香律师
0
人看过
老人去世,老大家四人有田地,现在老人去世了家里还有三个田地要三个儿子平均分合理吗?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合肥中盾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清远房屋继承律师?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房产继承手续: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院将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并通知被告人参加诉讼;3、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云浮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老人死后银行有一笔钱这怎么分
我让律所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联系您
云南定和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公证书总共几份,公证处留一份吗?
公证处受理后15天出公证书。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体之一。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为16开大小,由封面、正文、封底组成。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三条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三条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四)私自出具公证书;(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淮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父母生前给一个子女的钱,父母去世后其他子女可以分吗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嘉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五包户去世后丧葬费怎么办理
您好,可以联系社保部门办理。
邹连香律师
0
人看过
想了解教师因病去世,教师死亡抚恤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教师病故抚恤金标准:1、所得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2、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绍兴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但我妈于2018年写一份放弃继承声明,在写我妈写放弃继承声明声时,请问放弃声明还有效吗
您好,您的事情具体的情况了解一下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0
人看过
请律师指点一下,夫妻中一方去世,有没有义务处理对方的后事
您好,遗体应当由再婚后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进行处理,如果配偶、子女、父母均不在人世了,可以由其他近亲属负责处理。婚姻关系自夫妻一方死亡时终止,因此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死亡,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互相的权利义务也告消灭,前夫的家属,除了女方的子女外,是没有权利要求处理女方遗体的。如果是女方与前夫的子女,与现任配偶、子女都想处理遗体,因为几方在法律上都有处理的权利,也都是第一顺位的处理人,还是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毕竟死者为大,相信她也不希望看见家人因为这样的事情闹得不开心。【相关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四十一条__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无保户死后的财产归谁所有?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
黄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请问一下父亲病重儿子在坐牢,能出来探望吗?
父亲身在监狱是不能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的,因为其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若是孩子如果想念亲生父亲的,可以由母亲携带相关证件,一起去监狱探视父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邵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打印遗嘱中“见证人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人吗?
你好,遗嘱见证人需要两个以上,是包含2人的。
李天明律师团队律师
0
人看过
我在广州海珠区的,嫂子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吗?
享有继承权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河源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父母的房子我们三个子女办理了继承过户,现在要买卖可以委托给其他人吗?
你好,如果房子已经办理到你名下,你再过户到你子女名下时可以不用办理公证,只需签订赠与合同即可
金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爸不在,我妈说存折不算遗产,儿女没权分,不知对不对?
你好,你父亲存款属于遗产,继承人可以分割
涂利安律师
0
人看过
有一辆北京牌照小客车,目前挂在北京我姐夫名下,我想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过户到我名下?
遗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2、带齐遗产产权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张家口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再婚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去世后其原先子女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中规定再婚前的房产后妻有继承权。遗产包括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继承;而配偶属于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宿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继续父母的房子跟父母死亡的时间有关系的
您好:继承父母的房子与父母死亡的时间在某些情况下是有关系的。如果父母中一方先去世,未留下遗嘱对房产进行处分,那么先去世一方在房产中所占的份额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另一方也去世后,房产的继承范围和继承人可能会有所不同。另外,在涉及到房产过户、税收等方面,也可能与父母去世的时间以及当时的相关政策法规有关。例如,有的地方对于房产继承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有时间上的限制或规定。还有,如果父母去世时间不同,期间可能存在其他财产变动情况,这也会影响到最终房产的继承处理。
代海侠律师
0
人看过
遗嘱补助给停发了怎么办
针对遗嘱补助停发问题,如因政策变动导致停发,可及时关注政策更新,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后续安排。若停发系程序问题,如遗漏或错误,应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发放机构申请恢复。若沟通无果,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遵循法律程序。同时,应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避免因遗嘱问题影响补助的发放。
吉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遗嘱补助停发了怎么办
遗嘱补助停发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核实停发通知、提供证明材料、更新或补充信息、申请复核或申诉以及寻求法律帮助。选择处理方式时,应根据停发原因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四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有没有律师在福州市长乐区的,咨询一下遗产纠纷4子女其中一个霸占遗产不愿意分割怎么处理
子女意见不一致,应到法院起诉解决。可以由一个或几个继承人起诉其他继承人请求分割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遗产问题,怎么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您好,遗产继承,需要准备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然后到法院起诉解决。
邹连香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如何写放弃遗产继承
您好,放弃遗产继承,可以简单描述,写明放弃的遗产范围等内容即可。
邹连香律师
0
人看过
失信人的丧葬费用和抚恤金家人领取了会是继承了财产吗
你好在的是算作遗产的t
冯浩全律师
0
人看过
办遗产继承要奶奶去世的证明因是外省墓碑也找不到了,请问怎么办?
您好我们电话沟通一下具体情况谢谢
杨帆律师
0
人看过
想知道父亲去世后,继母能再婚并继承父母的共同财产吗
继母作为父亲的配偶依法享有继承权,继母与父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财产发生继承时,应先将与继母的共同所有财产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部分在继承人中进行继承。此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保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老人去世了,现在能鉴定十年前的指纹吗?
您好,如果老人在户籍部门登记了指纹信息,应该是可以鉴定。
邹连香律师
0
人看过
南川区房产遗产分割找律师打官司一般多少钱
遗产财产分割律师费是按下列方式支付的:一般双方会根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为基础,自行协商确认支付的费用数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且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遵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想咨询你的问题是遗产分割案,这个房屋属于农村自建房 我想问的就是对于这个情况在法律起诉的时候
你好,我们可以给你代理
周咏洁律师
0
人看过
我是二婚,伴侣死亡,她留下的录音遗嘱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吗?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录音遗嘱也有效
陈再雄律师
0
人看过
与原配有4子女,配偶,甲与4子女在广东老家买了墓地,4子女全无。想在内地起诉:安葬一切费用已支付;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起诉维权
威法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继承人必须要公证吗
您好,不是必须的要公正的
李凯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非农户可继承吗
您好方便沟通一下具体情况么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0
人看过
我爸爸兄弟4人,死了两个,还有我爸和大伯,大伯不管,不赡养。我爸管起的。我想问的是关于奶奶的土地分配
你好,正常情况属于你奶奶的遗产,按继承平分
涂利安律师
0
人看过
丈夫突发心梗去世,他前妻的女儿把他所有证件与银行卡都拿走不愿给我,有没有权利要求拿回证件处理后续的遗产问题
你好,你的问题即将接入电话回访。
创梦启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你好,咨询下目前关于遗产如何分割
遗产分割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处理。选择时应考虑继承人之间的关系、遗产的复杂性和争议程度。友好协商是首选,争议较大时可寻求专业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则通过诉讼途径。
呼和浩特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父亲意外去世赔偿金子女满十八还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继承权不因年龄等因素丧失
刘统律师
0
人看过
父母的集体不动产可以赠与给子女吗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明确赠与合同中受赠人,确保产权清晰;二是进行产权登记,以实际行动明确产权归属。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双方意愿、不动产性质等。
丽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請問擅長打遺囑糾纷嗎?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天习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母亲去世,承租人未更换。即将拆除,会有拆迁款。请问:共有4个子女可以进行均平均分配吗?
你好,这属于遗产继承,按继承人来分割
涂利安律师
0
人看过
弟媳就已无钱交房租,要回娘家住,让婆婆投靠女儿,式自行租房,目前想请律师协调遗产一事
你好,可以的你们在那个城市
梁登俊律师
0
人看过
奶奶想把自己房子要回来,其中一个签字的不同意。想问问爷爷奶奶这个老房子其他儿子要的回来么?
既然奶奶还在世,奶奶可以重新立遗嘱,解决她的遗产处置。
吴健弘律师
0
人看过
农村房子。其中一个老人去世很多年了。我是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应该怎么继承
您好,作为子女和配偶是平均分配的
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丈夫病逝,他父母健在,没有留书面遗嘱。 夫妻名下的房产想要过户给小孩。需要怎么弄?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的
天习律所律师
0
人看过
婚姻遗产继承问题
你好具体情况麻烦跟我们讲下
王森律师
0
人看过
有没有在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的律师,咨询一下父母遗产房兄弟分割不同意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另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肇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
人看过
我因小时候受父母虐待,结婚后受丈夫家暴时父母没有帮我,不能分遗产。请问我这种情况还能继承遗产吗?
您可以继承遗产,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建议您详细咨询
曹晓静律师
0
人看过
13
/34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
热门话题
宝宝不满一岁离婚会判给谁
宝宝不满一岁离婚一般是会判给孩子母亲的,但如果是母亲患有久治...
#离婚判决
人看过
解除合同要如何赔偿
解除合同
无过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且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不包...
#解除合同
人看过
一次家暴判离婚的几率
一次家暴法院一般是会直接判决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夫妻一...
#家庭暴力
人看过
已出嫁女儿能继承农村老宅吗
已出嫁女儿能继承农村老宅。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女儿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可共同分割农村老宅遗产,除非父母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
#继承法知识
人看过
女儿户口在娘家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女儿户口在娘家不可以直接继承宅基地,因宅基地属村集体所有,不属个人遗产。但女儿可继承父母房屋,并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
#继承法知识
人看过
父母遗产媳妇可以继承吗
父母遗产媳妇不能直接继承。但特殊情况下,如公婆遗嘱指定、儿媳与公婆形成扶养关系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儿媳有权继承或部分继承。
#遗产范围
人看过
离婚婚前子女继承
继承的遗产如果是指定由其中一方继承的遗产,那么该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在
离婚
时不可以分割。如果没有指定由一人继承,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
离婚
时可以分割。那么
离婚
婚前子女继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
人看过
财产赠与
财产
赠与在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时可以收回。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那么
财产
赠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产
人看过
遗属补助
遗属
补助: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
遗属
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