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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签了实习协议,去北京三到六个月,不去了甲方要求赔偿违约金三千元,请问是否要赔偿?
法律上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有以下规定: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4、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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