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妹妹7天前被其丈夫酒后用菜刀砍伤背部,县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历均提示“创口长10公分,深及肌层”,而法医一周后却“鉴定”说属于“轻微伤”,被害人认为这有悖于轻伤鉴定标准第21条的规定。我们都是在政法部门没有丁点人脉资源的下岗失业者,求问肯帮我们的律师兄弟姐妹们,这鉴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们该在什么时候向哪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叩谢了!

其他 2015-01-11 1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焦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