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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12月31号到期公司只是提前15天以电话通知我不续签合同12月31号那天公司让我到公司办工作交接给我出具了一张日期为12月1号的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没盖章的当谈到经济补偿的时候公司又从新出具了一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因为我们工作性质是安装很多时候是晚上加班部门经理给我们口头说的是早上可以晚点去所以没怎么打卡?这样是算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公司这样合理么我能拿到补偿款么?公司现在一直不提出解决方案只是问我什么想法我提出来他们又不同意还有公司到现在都没有给我劳动合同

其他 2015-01-12 21: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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