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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几个月前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是军用卡车,我爸爸骑摩托车,责任认定对方被认定负主要责任,我爸爸负次要责任,事故中,对方没有损伤,我爸爸右脚撕裂伤住院两个多月,花费三万多,对方想赔偿六万到七万,我们不满意这个赔偿金额,请问这个赔偿金额合理吗?我们不满意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呢?

刑事辩护 2015-01-13 10: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1.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有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如果您的各项费用比较多,那么赔偿六七万是不合理的。2.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话,您就可以起诉解决。建议您先委托律师写赔偿清单,知道大概能赔多少,然后再选择私了还是起诉,看哪种方式对您更有利。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咨询!
  • 你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 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对方主张的赔偿数额是否合理要根据你们具体的花费及伤情来判断的,如需帮助,可以带着相关病例等手续来所详细分析
  • 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 你好:起诉解决
  • 你好,按照具体责任认定,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具体问题来电咨询。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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