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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9年结婚,在女方工作三年左右,后来女方挣钱了就把我扫地出门了,现在分居三年,孩子一直由女方父母照顾,女方要求每年一万五的抚养费,才离婚。怎么办?我同意离婚且可以我扶养孩子女方不付任何费用

其他 2015-01-13 14: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此种情况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2岁一下的孩子随母亲,2-10岁的孩子根据哪方更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10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尊重孩子的意愿。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其工资的20-30%。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如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但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建议你们好好协商。抚养费到底给多少,一方面取决于孩子的需要,另外一方面也要看给抚养费的人实际经济状况怎么样,不是想要多少抚养费就给多少的。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
  • 你好,抚养权一般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包括经济情况、个人情况等;夫妻共同财产可要求均分。
  •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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