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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发生工伤,按程序要走工伤认定程序,因此只能先垫付医药费,想咨询如果工伤认定失败,还能否再走社保?会很麻烦吗?

其他 2017-12-24 14:0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工伤和社保是二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救济渠道,互不影响。二者区别在于:认定为工伤后,其救济范围和程度更加充分,对劳动者的保障也更加全面。
  • 关于社保相关事宜你可以直接咨询社保部门。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及相关规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及要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判决书;(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书;(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公安机关、见义勇为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 一、职工发生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 申请个人工伤认定程序首先应该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你好: 可向社保部门详询。
  • 可以向主管部门了解
  • 你好,如果工伤认定失败,是看继续走社保程序的,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即可。具体的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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