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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3月在公司开始上班,并参加了工伤保险在当天公司说,工作岗位是仪表车工,在2011年12月11日因生产不忙,被车间主任临时调去做铣床工,并没有给公司上面说,在上午快下班时,因本人在铣床上操作不当,发生事故.一个多小时后差不多在中午时间,公司管人事的在事故发生后,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上把我原来的职工信息上的岗位信息从仪表车工改为铣床工,我担心这样在事故发生之后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上把岗位信息调整,会不会影响工伤认定.谢谢 还有,我担心这样在事故发生之后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上把岗位信息调整,还会不会影响医药费用在工伤保险上的报销?谢谢!

其他 2011-12-25 19: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申请工伤认定
  • 属于工伤,药费要报,另外你所有损失都要公司赔偿,如有不明可以来电咨询。
  • 申请工伤认定。
  • 可申请认定工伤
  • 不会影响。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你就放心吧!
  • 申请工伤认定。
  • 可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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