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0年3月23日经双方协商签订装修合同,合同上表明装修总期为一个月,但承担装修工程一方直到5月20日才交付,当晚,老公致电给对方,进行对房子装修的验收,期间老公指出很多不足,提示对方怎么解决(因合同中清楚表明要符合我方的要求),但对方表示,要重改不可能,之后,老公表示,既对方不愿更改,那就只能再支付3000元的装修费,可对方不愿意,老公坚持只支付3000元,要么按合同来,可对方气呼呼地只说了一句:“你看着给吧”就走了,也没再表示对我们提出的不足之处进行维修。我们就认为他已认同我们的支付3000元的决定。可当我们搬进新家的一个月后,对方携带3名人员来我家要求我们支付6000元,并准备吧门卸走。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对方不去法院起诉,通过正常途径来,而是强行带人来我家进行拆卸,经我要求退出我家,其仍然不听强行入内拆卸,我可不可以报警,起诉他非法侵入,还有关于经济纠纷,如仍然协商不通(我也希望大家最好都退一步,和平解决问题),我的要么只支付3000元,要么他给我重新按照合同中写明的《按照我方的装修要求》进行大面积维修后,我付清对方所有剩余款的请求法院还会不会给予支持。请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10-07-12 19: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