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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平房面临拆迁,我家是1985年盖的这几间平房,临街,直接作为门面房开的超市,直到现在。85年到现在均在营业,工商执照,地税国税都有,属于合法经营!但是今天因为拆迁,面临拆迁补偿问题。我家盖的房子房照确实是普通住宅房照,但是我家一直在做经营性的超市,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可以提出要门市楼呢?还有这个房子是我父母盖的,我父亲是老师,我妈妈没有工作,因为我是家中的老幺,所以这个房子我爸爸就象征性的要了我2万元,当时姐姐们也同意贱价卖给我了!随后在我家附近又买了一栋楼,就想晚年的时候靠着我们两口子能就近照顾他们,因为我父亲是老师,有退休金的,而且还是小城市足够我父母用了,缺的也就是孩子的照顾而已!因为房子只收了我们两万元,俩姐姐和我都心照不宣的知道两个老人基本上就归我们了!可是谁知道后来我爸爸就得病突然去世了,只剩下没有收入的妈妈。我姐姐们也没说什么,但是我知道抚养妈妈就得主要依靠我了!我老公也没工作,他是复员军人,也没学过啥技术,当时回来的时候也没要工作就接着我父母的超市继续经营!我自己是有工作的,但是工资很低才1170元钱每月,也就是说我和我老公加我妈妈我们三口人主要的生活来源就是这个超市了,如今拆迁,他们说因为我家的房照是普通住宅,所以只能返还我们比普通住宅多一点点儿!我不想要返迁楼,接手我父母经营超市期间,我们攒钱买了1处68.88平米的楼房了!我妈妈也有住宅,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也买的是楼房!就这种情况,我只想要我现在超市那么大的门市楼,以维持我家正常的生活,要求拆迁单位返还我门市楼正当吗?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呢?

其他 2015-01-14 17: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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