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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己工作四年,心情不好,想辞职,怎么补偿,

其他 2015-01-15 2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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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建议调前一个月说明情况,这种情况下是没有补偿的
  • 如果劳动者自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没有经济补偿金。
  • 自己辞职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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