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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母亲都退休20年了。分别患有慢性疾病,一个是帕金森,一个是老年痴呆,母亲同时还有心脏病高血压并伴有因痴呆而有的精神疾病。二老长期吃药,医保限额很快用完,基本是自费,且有的药品还不能走医保,也是自费。退休金除去买药、吃饭捉襟见肘。因为二老不能自理需要雇请保姆,增加保姆费用更加重生活负担,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吗?谢谢!

离婚 2017-06-07 01: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3、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  4、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结果张榜公布。对无异议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有异议的,重新进行核实。  6、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另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居民身份证,按期到委托的银行网点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低保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 申领低保不以年龄为考核条件!低保申领条件: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本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居民;有农业居民户口、居住在农村、家庭承包土地的村民,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低于本地农村最低保障标准的村民
  • 城乡居民如何申请低保如下:  一、城市居民办理步骤:   1、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2、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3、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4、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5、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二、农村居民申请低保: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1、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3、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分档发放。  4、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变动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 您好,咨询社保部门。
  • 你好。低保是针对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的人、无行为能力的人给予的一种经济保障。你可以先去居委会咨询一下,当地的居委会也应该清楚你的情况啊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按提出申请当月前连续6个月(农村居民为连续12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收入。前6个月(农村居民为前12个月)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申请当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按申请当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计发保障金。 1、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为了方便困难群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由居民户籍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居民在申请时,需要如实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表格从各居委会和村委会领取),出具以下证明材料: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书一份;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应提供其关系证明;③有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出具单位工资、收入证明及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存折复印件;④无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提供待业证和失业证;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近期疾病证明书,如证明书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及医生签名;⑥申请人家庭成员为未成年的或已成年仍在校学习的,应提供学校的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⑦离婚的单亲家庭,应提供离婚协议书和离婚判决书;所有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可靠,如虚报、瞒报,应负相关法律责任。2、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主要核实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申请人必须予以配合,核查期间,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将对低保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对外张榜公布,接受社区内群众的监督。 3、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拟同意的,还要在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第二次张榜公布,并报区民政部门审批。4、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确定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区民政局通过银行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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