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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贷款合同上说利息是毕业之后的一年开始计,本应我是2013年7月1号毕业,正常是2014年就开始算利息了,但是我10年休学了一年,实际毕业时间是2014年7月1日,按照合同上说应该是2014年8月份开始计利息,但是银行却是2013年8月份开始收我利息,我以为是2014年8月份才开始算利息,所以2013年产生了很多利息逾期记录,还产生了信用不良记录,这种情况可以告银行吗?

其他 2015-01-19 16: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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