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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一个月前,我朋友骑自行车撞到一小孩(当时小孩跟在其父亲之后,突然间跳出来,以至于我朋友来不及刹车),小孩只是流了点血,我朋友带其去医院看了医生,医生说没有什么问题。当时交警说此事全是我朋友的责任,并要我朋友给小孩的父亲两千元钱,并说其不会再找麻烦。当其收钱之后,去交警队时,他父亲又说不愿就此了结。 前几天那小孩的父亲又和我朋友联系说,小孩又头痛,要么私了要么法院见。如果私了的话,得再给他5000元钱。我朋友认为给其两千元已经够了,不想再给他钱。 请问,这件事的责任全是我朋友的吗,这种事情有可能只是一个人的责任吗,不是双方都有责任吗?那小孩的父亲的行为属于敲诈吗?如果去法院的话,接到传票之后我们应该怎么做?乞求解答,深表感谢!

诉讼 2008-10-30 09: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yilansima: 你好!你的问题我给你解答如下: 1仔细阅读对方的起诉状,弄清起诉人理由原因损失依据等。 2立即收集对你朋友有利的证据如有证人证明小孩是突然跑出来的等。 3要求交警队出具证明 4将证据提交法庭。 5这个情况应该是双方的责任,对方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损失当然也要承担主要的。所以你朋友不要担心。 6最后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一下。 不知以上回答你是否满意。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还有什么问题请来电询问。或是QQ联系。
  • 如果私了不满意,通过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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