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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名教师与学生搞师生恋的关系,我手上只有电话录音的证据。现要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房子购于2008年9月,结婚于2008年11月,房厂证是我用未婚证办理的。请问他有权力跟我分这套房吗?孩子要怎么判?

离婚 2017-04-21 06:1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共同财产均分,无权,孩子看具体情况
  • 1、单独是一次录音并不能证明什么; 2、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即使没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 3、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婚内获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张平均分割; 4、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比如外遇、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5、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6、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很明显只有只有共同财产才有分配的可能,而私人财产肯定归个人。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 搜索范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改,或直接委托律.师处理
  • 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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