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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5年!2014年查出肺结核,公司方说我有半年的医疗期!半年时间马上就到,公司前两天给我谈了下准备叫我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上班就上班,不可以上班就公司辞退,该补偿就补偿,我想问:公司这样属于合法程序吗?我听我们领导说又两年的治疗时间。两年后没治疗好才辞退!而人力资源部给我说只有半年,中间是否矛盾!如果公司予以辞退!又应对我有哪些补偿!那个1年1个月的平均工资基数,不会把我病假期间的工资拿去参照吧!

其他 2015-01-22 22: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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