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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8月24日通过介绍人向高利贷者借款两万元,借期7天(实际到手1.7万,每一万块日息300,先扣除5天利息,5天过后我又支付了两次利息分别是1800元转账给其下面的小弟,2400现金送其公司),借条要求我写以工地买材料为由借款,且金额写12万。他们知道借这个钱是用于赌博的。后期我没能力还款就出去工作了一直没处理,期间他们发过律师函到家里,也顾了小混混到村里张贴告示找人,现在又到公安机关告我诈骗,公安在找我,我该怎么办?谢谢

刑事辩护 2015-01-28 13: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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