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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变更材料后,工商将经营范围缩小,现在想取消经营范围的变更

工商事务 2020-07-27 22: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股东会决议后重新变更!!!
  • 经股东会同意后,可以不变更的
  • 经营范围变更首先需要在你们公司内部形成决议。基本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6、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就行了。
  • 企业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决定了,就可以申请变更。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要到工商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
    (7)其他相关资料。
  •   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做了区分。我国《民法能则》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49条规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交易的频繁,不可能每个交易相对人对公司的行为是否超越目的范围有所了解,而这种行为又一概无效的话,极不利于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限制了公司的活力,降低了交易效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可见,我国现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区分为两种:当其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属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禁止经营的范围时,属无效;当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只有不在核准经营范围内时,才可以不应认定其无效,当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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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股东会决议后重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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