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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人合伙开了一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各股东已经按各自应认缴的出资比例实缴了各自的出资额,并由正规的会计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请问对于股东的我是否还要公司再给我提供一份我对此公司的出资证明呢,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以公司名义开出的出资证明这两种证明到底有区别吗,都能证明我已经向公司实缴了多少出资额吗

其他 2010-07-19 09: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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