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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56岁的老人,早在22年前我抱养了小叔子家的长女为养女,从其生母怀孕开始婆婆就许愿将这个孩子送与我抚养,小叔子夫妻两个也非常同意,孩子出生后服了一周岁的奶,在孩子一周岁的时候我就将其抱回家里,这些年一直在我家长大,读完初中后就考入了白城地区卫生学校,在其进行临床实习5天期间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不到6天两个人就私奔了,从此两个人就同居了,家里知道此事后积极的寻找,第二天找到了,劝其回家她不同意,她的父亲就将其送到了其5叔家里呆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后来接了回来,在家里勉强呆了10个月,在这10个月期间稍有不顺心就想出走,父母双方都极力劝阻,找了很多知心人劝阻也无济于事。最后还是走了。从2006年4月17号一直到今天我们也没有太大的来往,而且这个孩子已经与其生身父母来往密切,并改口称了爸爸妈妈,这种名存实亡的家庭不想保持了,应该如何解除。谢谢你的帮助。

离婚 2011-12-08 09: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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