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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承包土木工程木工工序的,我和老板没有合同,也没有资质,房主把工程承包给泥工工头,泥工工头在把工程《木工,钢筋工,淋混泥土工》分别承包给每个工序的工头。我是承包木工工序的,总工程共3层,总面积约330平方,工程在淋一层混泥土的时候木板顶木断了,导致淋混泥土的两工人和房主老婆受伤,标准混泥土是淋10公分厚,在木工工头不知道的情况泥水工头和房主要求淋混泥土的淋了17.18公分厚,原因是混泥土太厚导致木工顶木断,造成人员受伤,,,木工工头是否有责任,是否还要承担工地材料损失,木工工程款是否还可以向泥水工头要

其他 2015-02-06 01: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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