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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年11月1号入职的,12月1号通过试用期转正,现在公司说我工作不积极找了很多比如桌面不整洁和事情没做好交接之类的小理由要进行辞退,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现在能给予多少赔偿,未给交医社保。

其他 2015-03-27 07: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赔偿金3个月工资
  • 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 给二个月的经补
  • 你好。你可要求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并要求补缴社医保。
    【追问】现在情况是这样的,劳动合同当时只有我们单方面签订,因为我们是分公司,总公司把合同寄给我们让我们把名字签了再寄回去总公司,但是寄回去之后就没再寄回来给我们了。只有扫描件。并且劳动合同上面写如果员工未能达到公司要求或者业绩给予辞退并不承担赔偿,这样是不是说明没办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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