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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借债,其中一部分用于工程垫资,大部分用于赌博,赌债太大,双方暂无能力偿还,感情破裂,决定协议离婚,有以下问题咨询下律师!1、男方个人名义借债,女方是否需要偿还(女方为家庭主妇,无偿还能力)?2、男女双方仅有套共同房产,两人决定各自一半,如若债权人向两人追债,女方可否保住自己的那份房产?3、债务产生后至今,男方曾赚取一定数额的金钱偿还了部分债务,并在未全部还清债务的情况下,用该钱贷款购置一套套房,房产记在女儿名下,购置房产的金钱未经过男方账户,由女方账户出入,后期还贷金钱也是由女方账户出去,如若债权人追债,该房产是否安全?4、双方离婚协议中明确各债务原由并由男方一人承担,可否保护女方,可否逃避债务?5、所有债务都是男方以他个人名义所借,女方并不知情,并且大部分金额都是用于赌博,这些债务是否可以认定为男方的个人债务?6、女方虽然也有部分责任,但是也算受害者,这种情况下,女方该如何自我保护,女方还能享受哪些法律保障?

离婚 2015-02-04 16: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属于非法债务女方可以不予偿还。女方可以委托律师维权。登记在女方名字下的房产有被执行的风险。双方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可以证明男方借款目的用于赌博,并且债权人知道的可以不偿还。建议女方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离婚,律师会为你依法维权。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具体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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