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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刚毕业到一个公司实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然后公司老板当时招我进来的时候是说做业务1500的底薪,其他的工作算加班,然后昨天和他说工资的事情他是说我们如果每天加班的收入超过底薪(每天50元)比如是我今天做了60元的事情,他就按60一天给我算,但是我每天在做事但是没有超过50就按50算,之前他是说加班的,加班工资就是在底薪的基础上再加加班工资的是吗?那就应该是50+60=110。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提出辞职的时候他说要扣我10%的工资,不然就要提前一个月,而且我是一月份中旬入职的,2月中旬发工资,而2月份发工资只发1月份半个月的,二月份的就不发,请问这种问题我要怎么和公司协商解决?

其他 2015-04-09 06: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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