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入职公司已经十多年至今!期间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我不满意公司对我的待遇!因为工资越来越低!主要的原因是公司的规定造成的,公司有一规定是:员工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将没有任何提成与相关的奖项并降工资级别!我的工资是底薪加日提成来计算的!就是公司给我的工作要按期完成否则就一分钱都没了而且还要反扣我超期的钱等!每次都是大约十天左右六七百元的损失!我一直觉得这样的规定很不合理!我白白付出了劳动和心血!我想问的问题是!公司的这种制度合法吗?以前也因为这种问题和经理争吵过!可对方总是说什么规定损失了!但事实上我觉得并不会造成什么损失!还曾被暗示我让我自动离职!甚至用难听的话说过我!我一直忍下来了!可现在我不想忍了,想主动提出辞职!请问我该以何种方式辞职比较合理呢?针对这种情况我能否争取到一些补偿呢?我是公司的元老级!这些年来我为公司也贡献和委屈了很多!我就这样走掉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很不甘心!我只是想要一点公司扣罚我的钱作为这些年来的一种补偿即可!这些年扣我的至少在万元以外!我要求公司哪怕三五千的作为补偿是否要得出?谢谢你们的热心回答!祝福你们!

仲裁 2011-02-27 23: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