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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那男的有罪吗?我在QQ看见了他们的亲密照

行政诉讼 2015-04-30 07:2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涉及刑事犯罪。 这种情况你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 《婚姻法》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关于离婚的相关事宜,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致电咨询。
  • 协商不成,您可以起诉离婚,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您好!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 起诉离婚
  • 不涉及刑事犯罪
  • 你要主张什么?我可以帮助到你,如有需要可来电联。
  • 你好,不构成犯罪;除非他明知您妻子已婚并与她结婚,涉嫌重婚罪;您的心情我很理解,若没办法接受,建议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至于他们的照片,不建议您继续看,别拿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积极解决问题。
  • 如果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涉嫌重婚。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
  •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涉嫌重婚罪。
  • 你好,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
  • 你好,无罪。
  • 属于同居关系,男方无罪,您只能和您的配偶协商解决,不成,您可以起诉离婚,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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