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对方在道路上行驶,不谨撞倒路上的水泥板,来个急刹停,造成我汽车迫尾,按道理双方都有责任,后来中队判我方迫尾赔偿,我方愿意为对方修理好车损,但对方不经我方同意下到S店修理,我方曾多次找对方协商,对方不协商,对方的排气管可以修理好。但对方不接受,在没有通知我方的情况下,私自到修理店更换上新的排气管,对方车损修理好后,通知我方到修理店支付维修费共8530元,请问协商的情况下车损应付多少钱?

调解 2010-07-26 09: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