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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韵达的快递员,在十一月9号收了客户的2部手机寄到重庆。过了2天客户说没有收到货,在系统里查说是在中转站,过后我一直催,十多天后说这个件最转站弄丢了,问长寿县站点的负责人怎样处理,开始也没有明确答咐,客户也打电话到韵达去联系,最后韵达承认赔600元钱,客户手机值850元。也是我的一个长期客户,经过协商,我赔给客户250元,余下的600元由中转站赔偿,哪知最近公司站点负责人打电话给我说,中转站只赔200元,余下400元还要我来赔。这合理吗?按这种推理,凡是贵重物品,没有保价的,中转站都可以以掉了的为幌子,赔一点钱,大多数让快递员来赔。这不是坑爹吗?乞求解答。

征地补偿 2015-05-29 06: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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