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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旅游团旅游。 第一天从南京到泰安,计划是6点出发,因为导游晚点,6点半左右出发,因为路上堵车,晚上6点多才到泰安,比预计时间晚5个小时左右,在车上时间12个多小时;车子空调坏,很闷热。 第二天是从入口先坐景点的交通车到中天门,再从中天门登山。因导游买票数不够,导致在入口处上车后又下车,导游重新排队买票,游客等候约半个小时,重新上车。 到中天门后,开始登山,导游不跟随,也没有针对老年人的特殊情况进行专门提醒,游客自己登山,在登山时发生不幸,旁边的其它游客到景点医生处报警,过了一段时间,景点的医生赶到,查看时已经无呼吸心跳,医生认为是心脏猝死。随后抬下山到中天门,之后打电话给导游,并处理后续事情。 请问旅行社应该承担哪些责任?能获得多少赔偿?

其他 2008-11-06 12: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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