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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三个女儿我是老二,原本考虑以后让姐留在家中,所以父母以前买房是以姐姐的名字登记的,现在姐姐和小妹均己出嫁多年,我和我老公留在家中。我们结婚时父母有请长辈、中间人以及姐姐姐夫、妹妹

刑事辩护 2015-02-22 19: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虽有法律效力,但是名字在你姐名下,所以还是不安全的。
  • 字据涉及到你父母的财产,还是有效的。
    【追问】字据上说的房产地址有写,正是姐姐名义登记的房产.她们签字了,即使是以姐姐的名义登记的房产,现在也应该在父母百年后属于我和老公的,对吗
    【回答】不是的。
    【追问】那就是说房产就属于我姐了吗?她在那张后来签字的字据上有清楚写明该房产是属于爸妈的财产,他们均无权争的,她们姐妹夫妻都有签字画押有多位见证人也都签字画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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