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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因工受伤,评定为10级,现已获赔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按理公司还得支付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当我向公司提出要求时,公司这样对我说:你在公司上班就不可要求公司赔偿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金。请问这种解释合理吗?还有就是我的合同到期后,如果我和公司续订劳动合同还能够获得公司的上面两项赔偿吗?谢谢!

其他 2010-07-28 2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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