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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现在和我争20万元的钱,我婆婆只有给我们一间房子住,我可以要求要拿一套的房子给我们母子住吗?

调解 2010-07-29 12: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母亲,也是法定继承人,有一份。 但是,具体的赔偿项目是有区别的。比如,被抚养人生活费。
  • 首先20万元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你和老公各分一半,你老公的一半10万元作为遗产由你、你女儿、婆婆三人三分继承;至于你婆婆的房子,你应当是没权利要得,但你女儿可以依法享受代位继承权,等待你婆婆百年之后,由你婆婆、及婆婆的2个女儿继承。
  • 要看老公死亡的原因?20万钱的来源,以及房产的产权人是谁!
  • 首先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给你一半的数额,另一半应该按照法定继承你和你婆婆还有你的女儿都是第一继承人对这10万有继承权。对于你婆婆的房产如果他不同意你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支持。详情请您拨打咨询电话58121078来电咨询。
  • 如果你老公没有遗嘱,这20万元应当由你、你婆婆和你女儿平均分配,你婆婆有继承权。房子的产权如果全部登记在你婆婆的名下,就没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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