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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结婚2年多了,婚后的生活也不怎么理想,然而,就在几个月之前,我认识了另一个网友,我们一开始在外地工作,他不让我工作,自己去工作,但是,他不工作了那天,回来跟我吵架了,说我不去工作光知道花钱,我无奈!然而,我们来到青岛之后,我的那个网友,一切都帮我们,过了几天,工作回来了,又跟我打架了.说样我不如养条狗,我非常的生气.从那之后,我就在也没有回去.就跟我的那个网友在一起.我现在想申请离婚,我这样的做法,需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吗?

离婚 2011-12-09 15: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和网友没有同居的话,或者说对方没有掌握证据的话,不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 直接起诉
  • 如果对方有证据,你应支付。
  • 如果你老公没有证据证明你和网友同居,就不需要赔偿
  • 如果你没有与你网友同居或他没有你与你网友在一起的证据,可不赔偿 你可以起诉离婚,建议与律师面谈
  • 如果你已经跟这个网友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的话是存在赔偿对方的可能的,不过这是对方的权利,如果他在诉讼中要求赔偿并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与他人同居的事实的话你确实需要支付赔偿。当然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果对方在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要求的话你是不必主动赔偿的。你起诉离婚的话估计你丈夫很可能提出赔偿要求,所以做好准备面对现实吧。 当然你可以与丈夫先协商一下,看他是否同意离婚,不同意的话只能考虑以感情确以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了。
  • 可以诉讼离婚,分割共有财产,如果你跟你网友没有同居不需要额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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