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泥水工.被一个包工头叫去做工.那个包工头没有任何执照的.给一个私人家里盖房子的时候因水泥梁两边没有固定好,我爸人上去后,人和水泥梁一起掉下来了.(盖房子的房东把活包给那个包工头的,但是他们没有签定合同)造成椎骨骨析.里面放了内固定,第一次的手术费用是那个包工头和盖房子的房东一人一半出的,用了近五万.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和陪护费包括现在出院后的复查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出的,我想问一下,像这个事情那个房东有没有责任.如果有他们的责任谁轻谁重,我爸在这个事件中有没有责任?现在是否可以上法院起诉了,起诉的话该怎么起诉?(是起诉包工头一人还是连房东一起起诉).如果法院判下来他们拿不出钱来或者说他们不拿钱又该怎么办?法院可不可以强制执行?另外律师费和诉讼费大概要多少?是由他们出还是我们自己出的?
损害赔偿
2010-07-30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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