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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在老家村庄有宅基地并建有住房,后来参军转业到城市工作,原来的宅基地和住房先由我弟弟结婚居住,村里以我在外工作且是城市户口为由不给我弟弟分宅基地,请问这合理吗,我原来的宅基地和房屋能享受吗?

其他 2015-02-27 15: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追问】我的宅基地在我外出工作前已经建好住房,且证件上都是我的名字。由于我弟弟(1972年出生)结婚没有房子(现居住在我前面所说那套房子里),多次向村里提出分宅基地建房,但村里以我在外工作是城市户口且他现在有房住而拒不分给他,问题是虽说户口迁走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我在外出工作前(取得宅基地盖房时已年满20岁)已经建有住房了,这样还不能拥有对原来宅基地及建筑物的权利吗,我弟弟就不能分宅基地了吗
    【回答】你可以到房屋所在乡镇请求给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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