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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喊我去办理离职手续,但我准备去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期间我的社保怎么缴纳,社保局说我的社保关系还在公司个人无法缴纳,公司肯定不愿主动给我转社保关系,而且公司2015年1月和2月的社保还未给我交、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有相关部门管理这种情况吗?谢谢希望能尽快给我个解决方案。

其他 2018-09-10 19: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三)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 【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的根据,而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对于此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对于此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一般工作每满一年,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满一年,但在半年以上的,需支付1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满半年的,需支付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则不能要求经济补偿。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但需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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