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事由.乙方承包了甲方的矿山采矿项目,原合同己于09年7月31日到期,之后没有补订书面合同.合作关系仍然延续至今.乙方全面履行了相关义务.由于矿山工作它律性很强.乙方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面拓展/采前剥离/台阶形成等上面已有近60万元的投入.这些投入有必要性和很强的它律性,一为矿山安全生产需要,二是安监.安评和甲方要求所至. 由于原材料涨价和工资增长乙方于两月前向甲方提出了调整采矿价格要求并提交了价格调整的依据,甲方未作正面答复. 2010年7月5日甲方给乙方送达了限在7月20日前依照原合同条款原订价格续签合同.逾期视为乙方放弃权利,并要求在5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停止了给付义务的履行,目前已造成矿山停工20天.我方认为原价格因物价已无法应付.原合同条款没有尽到对乙方权利保护义务.而对甲方义务的履行没有约束力,现我方要求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但合同条款必须是双方的合意,对所涉权利义务作全面的约定. 问:如果甲方执意终止合同(无文本)乙方应当如何主张权利较好?

其他 2010-07-31 09: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汉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