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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结婚三年多,婚后一年买了房子,房子一共100万左右,其中有我的20万,老公爸妈占大多额,现在有一个女儿两岁,房产证一直只写了我老公的名字一直跟他提加我的名字,家婆不答应,跟老公现在闹僵了。老公现在工作3000多工资,我全职带孩子,但是自己有几十万的存款,也随时可以去我爸的工厂找个职位,可以一边带孩子一边上班,我想知道,如果离婚的话,女儿判给谁的机会大一点?

消费者维权 2015-03-07 0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一般情况,小孩都会判给母亲抚养的,有利小孩成长
  • 你好,判给你的可能性大些。具体情况可电话或当面咨询我。
    【追问】谢谢!我是因为老公家不肯加我名字,还说除非离婚,不然我拿不回那20万,他说离婚女儿要跟他,但是他们家因为买这个房子现在还欠着很多债,他妈身体又差根本带不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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